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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意见

   

(泰医党字〔201433号 )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精神,全面实施《泰山医学院章程》(以下简称“学校《章程》”),深化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实现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目标,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实施学校《章程》,推进依法治校工作

学校《章程》承载大学精神、昭示大学使命,是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依法治校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建设特色鲜明高水平大学的本质要求,是提升学校治理法治化、管理规范化水平的客观需要,是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与效益,维护学校、教职工、学生各方合法权益,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现特色鲜明高水平大学建设目标的重要保障。

长期以来,学校党委和全校师生高度重视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积极推进依法治校工作,探索了不少成功经验,依法治校的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但是,我校依法治校工作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新目标,离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高等教育发展提出的新任务和新要求,还有差距,依法治校的任务还很艰巨。

推进依法治校工作,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校相结合;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作为根本任务,全面提高广大师生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办学,认真落实师生办学的主体地位,保障师生合法权利;必须以全面实施学校《章程》为抓手,切实转变管理理念与方式,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奠定坚实基础。

二、完善管理体制

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泰山医学院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党的委员会是学校的领导核心。要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努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

(一)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全面推进校院二级管理,进一步规范和明确校院的责权和义务

(二)健全校院两级学术委员会、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校院两级教学委员会,设立日常办事机构。学院可根据工作需要设教授委员会,作为学院审议重要事项的咨询机构。

(三)设立校务委员会,对学校事业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对外交流与合作等重大事项进行论证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学校的重大决策提供决策依据。

(四)依法成立理事会,深化社会合作、扩充办学资源、扩大决策民主、加强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其对学校发展的咨询、协商、审议与监督职能。

三、健全管理工作机制、制度

按照学校《章程》规定,建立、修订学校各级各类规程制度,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做到相配套、有特色、可操作,科学先进。

(一)健全和完善党委和行政议事规程和工作机制。建立校务委员会、理事会章程和相关制度。完善校院两级学术委员会、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校院两级教学委员会等学术组织的规程和制度,使各学术组织科学运转,充分发挥作用。

(二)建立健全学校《章程》配套制度。建立听证、申诉等权利保障机制,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实行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价;健全学生权利保障机制和帮扶救助机制,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健全教职工管理制度和考核评价奖惩机制;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健全党务公开、院务公开制度,推进民主政治建设。

(三)健全机关职能部门、公共服务单位管理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教学院(部)发展目标管理机制、学院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强化二级学院(部)管理。

(四)健全校内各民主党派组织和无党派知识分子联谊会章程,完善学校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学生会、研究生会等群众组织章程,校友会章程等。

(五)建立二级学院《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完善党政联席会议决策、学术委员会审议或审定重要学术事项、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大会)参与民主管理、教授委员会提供咨询为基本内容的学院治理结构。

四、发挥广大师生依法办学的主体作用

深化党务公开、院务公开,保障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鼓励师生参与学校管理,强化师生监督,充分发挥师生依法办学主体作用。

(一)深化党务公开。以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加强党内民主监督为着力点,依法依纪加大党务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形式途径,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

(二)深化院务公开。围绕办事权限、办事依据、办事纪律、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等关键环节,把师生最为关心、社会最为敏感,容易引发矛盾、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和领域作为公开重点,进一步健全公开机制,提高公开质量。

(三)加强校院两级教代会(教职工大会)建设,健全相关规程,按照规定做好换届选举,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大会)作为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主渠道的作用。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制度、事务,要经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涉及学校(学院)发展的重大事项要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大会)讨论。

(四)拓展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渠道,进一步改革完善学生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学生自主管理。

(五)充分发挥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参政议政作用,扩大有序参与,加强议事协商,健全师生代表参与学校决策的机制。

五、加强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领导

坚持学校党委对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统一领导。

(一)完善依法治校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依法治校工作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单位)各负其责、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完善检查、督导制度。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依法治校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党组织要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在依法治校工作中积极发挥作用。

(二)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制度。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坚决贯彻执行党章,做到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坚决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三)提高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水平。全校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作为依法治校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自觉加强法治修养,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完善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分级分类对领导干部进行法治培训。

(四)以过硬作风推动依法治校工作落实。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引导广大干部发扬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的精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确保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学校党委要求、学校《章程》全面落实。

六、营造依法治校的浓厚氛围

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单位)要坚持把学习宣传和实施学校《章程》作为重点,把普法教育和全员守法作为依法治校的基础性工作,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依法治校的浓厚氛围。

党委宣传部要充分发挥普法教育和学校《章程》教育的职能作用,统筹协调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把依法治校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推动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蓬勃开展。

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教育。把国家法律法规、党规党纪和学校《章程》列入学校党委和各单位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党校培训计划和干部自学材料。加强教师普法工作,将依法治校教育纳入任职培训、岗位培训、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提高教师依法执教的意识与能力。

加强学生普法工作,坚持课堂教学与专题教育相结合,推动普法工作进教室、进宿舍、进课堂、进头脑,增强学生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坚持依法治校与以德治校相结合,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师生员工自觉履行法定义务、自觉承担社会责任。

                  中共泰山医学院委员会

    201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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